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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烧烤被收15元燃气费
产生讨论会烧烤店店员回应称,燃气费是固定的15元,每桌都收,是明码标价。
吃烧烤还要收燃气费?这引发了不少网友的不满。“明码标价就可以乱收费?”“下一次是不是还有调料费、房租费?”“餐厅店能卖燃气?是不是超范围经营了?”
——商家——
明码标价
从之前的“碳”
到现在“气”都这样收费
在网友提供的4月20日在该店消费的收费小票中,除了烤串、饮料、碟子等,还有一项“燃气费”,单价15元。当天,网友共消费了214元。
21日晚,记者联系上这家烧烤店的店长宋女士,她表示,所谓“燃气费”,此前是“碳火费”,一直都是15元,后因将烧烤方式由“碳火”改为“罐罐气”,于是收费明细变为了“燃气费”。
涉及导购员所讲的“明码销售价”,宋的女性显示,拼团移动套餐里有未标明“碳15元/桌”,在店内,点菜下拉菜单上,也标明了这个付费,“我们都也没有直到有怎样的大问题。”有网友提出质疑,一个普通家庭做饭,15元的燃气可以用10天。“吃一顿烧烤,燃气费要花到15元?”
此外,也有网友对这个收费项目颇有微词。“下一次是不是还有调料费、房租费?”“餐厅店能卖燃气?是不是超范围经营了?”
就此,宋美女代表,等创业者从省外回苏州后,将向其报告该情况发生。“燃气费”属于成本的一部分
不应单独收费
“燃气费”能否单独收费?四川消委法律顾问谢文强律师认为,燃气费属于餐饮成本的一部分,将其列为单独收费项目明显不当。
虽然商家在菜单上标明了这项收费,但如果该项目属于“必选项”,就属于“变相的强制消费”。
谢文强表示,该烧烤店收取“燃气费”,不仅超出了烧烤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,而且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条、第九条、第十条的规定,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,违反了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除此之外“天然气费”,谢文强也特别注意消费水平者也可以特别注意他们计费的项目。有些餐厅只提供一次性使用的餐具,并收1-2元不等的费用,而不提供免费的普通餐具,消费者无法进行选择,“这种情况,就会被认定为涉嫌强制销售。”谢文强表示,餐饮企业有义务向顾客免费提供餐具,同样的,还有纸巾、茶水等。
来源地 | 封页事件